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的通知,长春理工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项评估的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2021年起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按此,截至2021年5月,全国MPAcc授权点调减至267个。考虑4所独立招生的分校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两地独立办学招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徐州独立办学招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岛独立办学招生,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保定两校区自主招生),MPAcc招生办学点为271所。鉴于山西大学、沈阳理工大学、天津农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和赣南师范大学等5所院校MPAcc项目整改2020年起暂停2年招生,2022年具备MPAcc招生资格的院校为266所(尚在审批过程中的会计硕士新增授权点,即省级教育部门2020年底前后曾公示的如:河北金融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中北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延边大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沈阳城市学院、大连民族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南通大学、盐城工学院、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郑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宁夏理工学院、青海大学等院校,在学位办审核后发布通知,按照惯例不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全国271个MPAcc办学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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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
学位〔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处理意见为“继续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二、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认定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三、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附件2)和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附件:1.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
2.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