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MPAcc教育质量认证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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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大家好!根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教指委)工作安排,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ccreditation 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以下简称AAPEQ认证)资格申请工作正式启动。

AAPEQ认证程序包括资格申请、认证准备、认证评审和维护评审4个阶段。请各培养单位仔细阅读《质量认证工作手册》(含第一部分:质量认证体系说明;第二部分:工作手册共3辑)充分了解AAPEQ认证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

请各培养单位查看AAPEQ认证的资格申请(详见《质量认证工作手册》第一部分:质量认证体系说明),对于具备进入AAPEQ认证程序资格的单位,请自愿向会计教指委提交AAPEQ认证申请材料,请于2018116日前向会计教指委提交《AAPEQ认证资格申请报告》详见《质量认证工作手册》中第二部分:工作手册 第1辑 申请单位工作手册)以及《AAPEQ认证申请资格指标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mpacc@ru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顺丰或EMS邮寄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赵孜,18801202408)。

申请进入AAPEQ 认证程序的组织或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开展6年及以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且至少有三届的毕业生;

2)为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设置了独立的管理机构;

3)为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配备了专职的教学及行政工作人员;

4)独立自主地设置了本单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战略;

5)拥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并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物质资源保证;

6)最近三年招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7)已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或会计教指委组织的评估。

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在会计教指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该申请单位即成为AAPEQ 认证的会员单位,并进入认证准备程序。

    如申请单位对质量认证事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会计教指委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01

电子信箱:mpacc@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商楼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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