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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18研究生招生简章、MPAcc专业目录

沈阳化工大学
2017-09-19
阅读4134次

     沈阳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010经济与管理学院

       沈阳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待定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530会计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
 

 

 (全日制)

 

学制2, 学费15000/

30名左右

 

204英语二

 
   

 (非全日制) 待定

   
 学制3年,一次性交纳20000元  

      沈阳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和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吸引优秀生源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时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针对我校2018年招生报名工作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为800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6000//年(其中:安全工程专业型收费标准为10000//年,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一次性缴纳20000/人。

二、奖励和资助优惠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2018年招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一志愿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新生入学奖学金: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种类及金额标准如下:

1)一志愿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我校复试线录取的考生(不含三本、自考、网络教育、同等学力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3000/生。

2)生源奖学金:凡是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三本、自考、网络教育、同等学力和无学位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0/生。

3)夏令营优秀营员奖学金  

参加我校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学生,如经过初试复试被第一志愿专业拟录取为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报到并且学籍注册成功后,凭“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可一次性获得奖励金1000元。

说明:新生入学奖学金种类(1)、(2)之间不兼得。

 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为了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生,不纳税。

 3.学业奖学金:为了鼓励研究生提升学业水平,发挥创新能动性,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一等奖12000/生,比例为10%,二等奖6000/生,比例为20%,三等奖3000/生,比例为40%

4. 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生。

5. 优秀研究生奖:辽宁省优秀研究生、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3000/生;获得校级此荣誉的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生。

(二)一志愿研究生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年,覆盖面100%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和助教津贴。

1)助管津贴:为了提升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管理能力,学校设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津贴标准:800//月。

2)助研津贴:导师对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岗位,津贴标准:自然科学学科最低为2000//年,人文社会科学及经济管理类学科最低为1000//年。

 ( 3 )科研项目补贴: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的多少,对研究生发放科研项目补贴。

4)助教津贴:学校提供一定比例的助教岗位,安排研究生协助导师助课、助实验或相关科研活动,津贴标准: 1000-1500//科。

(三)研究生入学、学习保障制度

 1.特困生援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研究生在学费上将给予适度减免,开启绿色通道。

 2.住宿费减免制度: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免住宿费。

 3.企业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企业奖学金用以资助学习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研读。

(四)导师选择的优先权制度

 2018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优先选择导师。

此政策如有变动,以新政策为准。

 

                                               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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