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附件: 东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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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学科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别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招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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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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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专硕 |
208 |
42 |
84 |
经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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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 |
会计 |
非全日制 |
专硕 |
208 |
42 |
84 |
经管 |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及《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14]5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东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现将相关要求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略)
二、复试基本原则(略)
三、招生名额 (见附表)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
2.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5.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形式
1.复试具体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2.复试统一采取面试形式,会计专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先笔试,再面试。
3.学院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三部分: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知识考试:试题按二级学科命题,满分5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该项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专硕),该项专业知识考试占6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40%。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诚实守信、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形态仪表等方面。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业务课综合笔试,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东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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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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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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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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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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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栋楼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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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11: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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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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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会计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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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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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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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产业经济学 成栋楼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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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国际贸易学 成栋楼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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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成栋楼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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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硕、会计专硕(MPAcc)成栋楼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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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三部分成绩加和,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任一项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100%)=外语水平测试(10%)+专业知识考试(50%)+综合素质考核(40%)
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合格线为6分、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30分、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24分,以上三项,任何一项低于合格线,则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考生被录取其入学考试总成绩是新生获得我校“学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30%)。
七、调剂基本原则及名额分配
(一)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将不能再申请调剂。
(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的外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我校相关专业。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五)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考生需在复试时或录取前提交本人体检报告。
(二)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及录取办法、身体健康状况等,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导师招生限额按“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执行。
(四)学院将及时在网站和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因不能提供合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能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材料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
九、具体工作要求
(一)学院将严格执行资格审查,要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名单,认真审查考生所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审查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面试要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复试材料应保存半年以上。
(三)上线生源不足、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学科,其上线生源不允许到其他学科复试。
(四)学院将于复试前对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复试过程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重要事项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
(五)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六)学院依照《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文件,确定制定本学院的奖励计划落实情况,并制定基本计划分配方案,在制定基本计划分配方案时应重点向优势学科、各类人才称号、科研平台等倾斜。
(七)复试全部结束后,学院按研究生院下发的《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上报表》填报信息,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九)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考试的,一律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工作。
(十)违规处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2017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复试人员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6日
序号 |
复试专业名称 |
姓名 |
备注 |
1 |
会计专硕 |
刘恋 |
一志愿 全日制 |
2 |
会计专硕 |
马育阳 |
一志愿 全日制 |
3 |
会计专硕 |
王萍 |
一志愿 非全日制 |
4 |
会计专硕 |
宁欣 |
一志愿 全日制 |
5 |
会计专硕 |
樊艺 |
一志愿 全日制 |
6 |
会计专硕 |
孙境泽 |
一志愿 全日制 |
7 |
会计专硕 |
汤文君 |
一志愿 全日制 |
8 |
会计专硕 |
王海瑶 |
一志愿 全日制 |
9 |
会计专硕 |
李静 |
一志愿 非全日制 |
10 |
会计专硕 |
刘慧玲 |
一志愿 全日制 |
11 |
会计专硕 |
时悦 |
一志愿 非全日制 |
12 |
会计专硕 |
谭继媛 |
一志愿 全日制 |
13 |
会计专硕 |
李靖雯 |
一志愿 全日制 |
14 |
会计专硕 |
刘波 |
一志愿 全日制 |
15 |
会计专硕 |
贾慧婷 |
一志愿 全日制 |
16 |
会计专硕 |
李文博 |
一志愿 全日制 |
17 |
会计专硕 |
张小极 |
一志愿 全日制 |
18 |
会计专硕 |
段蓉晖 |
一志愿 全日制 |
19 |
会计专硕 |
李默策 |
一志愿 全日制 |
20 |
会计专硕 |
齐方璐 |
一志愿 全日制 |
21 |
会计专硕 |
张雪 |
一志愿 全日制 |
22 |
会计专硕 |
李剑宇 |
一志愿 全日制 |
23 |
会计专硕 |
吕芳 |
一志愿 全日制 |
24 |
会计专硕 |
吕君妍 |
一志愿 全日制 |
25 |
会计专硕 |
孟静萍 |
一志愿 全日制 |
26 |
会计专硕 |
于迪 |
一志愿 全日制 |
27 |
会计专硕 |
范源浩 |
一志愿 全日制 |
28 |
会计专硕 |
李博 |
一志愿 全日制 |
29 |
会计专硕 |
马欢 |
一志愿 全日制 |
30 |
会计专硕 |
张珑荠 |
一志愿 全日制 |
31 |
会计专硕 |
张余余 |
一志愿 全日制 |
32 |
会计专硕 |
陈钰莹 |
一志愿 全日制 |
33 |
会计专硕 |
赵洋 |
一志愿 全日制 |
34 |
会计专硕 |
张薇 |
一志愿 全日制 |
35 |
会计专硕 |
赵婧颖 |
一志愿 非全日制 |
36 |
会计专硕 |
姜斯玉 |
一志愿 全日制 |
37 |
会计专硕 |
徐铭泽 |
一志愿 全日制 |
38 |
会计专硕 |
黄金丹 |
一志愿 全日制 |
39 |
会计专硕 |
刘源 |
一志愿 全日制 |
40 |
会计专硕 |
王晓彤 |
一志愿 全日制 |
41 |
会计专硕 |
赵雨薇 |
一志愿 全日制 |
42 |
会计专硕 |
王晶 |
一志愿 非全日制 |
43 |
会计专硕 |
霍东雪 |
一志愿 全日制 |
44 |
会计专硕 |
李义锴 |
一志愿 全日制 |
45 |
会计专硕 |
王金钰 |
一志愿 全日制 |
46 |
会计专硕 |
王琦 |
一志愿 全日制 |
47 |
会计专硕 |
杨慧敏 |
一志愿 全日制 |
48 |
会计专硕 |
王一丞 |
一志愿 全日制 |
49 |
会计专硕 |
王方华 |
一志愿 非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