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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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时间2016712                           联系电话010-82509201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培养质量,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教指委”)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91日至2016831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已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MPAcc毕业学员学位论文。

二、评选形式

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参选和网上专家评审的形式,各参选培养单位登陆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网址http://lunwen.soogee.com/login.php(用户名和密码与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用户名和密码一致,由会计教指委秘书处提供),请各培养单位参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参赛用户使用文档》(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参赛。

三、论文征集

各培养单位向会计教指委推荐参选论文。原则上各培养单位只能提交1篇参选论文。评选年度被授予学位的学员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培养单位,或上一次优秀论文评选中有学员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培养单位可额外增加1篇参选论文,每个培养单位最多可提交2篇参选论文。请提交2篇参选论文的培养单位附证明材料,并和《作者授权书》等材料一同邮寄。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101814:00前登陆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网上提交参选论文(注意: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论文中不能出现学校、姓名、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及论文的《作者授权书》(扫描件)、《相似性检测报告》(扫描件),请务必使用中国知网进行相似性检测,参选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20%。若提交的参选论文已被中国知网收录,请联系中国知网并从知网上撤销后参选。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1018前将论文的《作者授权书》、《相似性检测报告》、中国知网相似性检测结果原件及提交2篇参选论文的证明材料邮寄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室,赵孜,18822515378,邮编100872

四、评选程序

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包括论文推荐、形式审查、匿名通讯评审、会议集中评审、会计教指委审批、公示、批准七个环节,具体评选规则见《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请查询http://www.mpacc.cn/displaynews.php?id=1054

六、其他

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设优秀学位论文奖十名,优秀学位论文组织奖两名。会计教指委将在主页上公布获奖论文名单及获奖单位名单,并向获奖者、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秘书处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01

电子信箱:mpacc@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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