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MPAcc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
学院可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招生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专业的教师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三、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会计硕士、总分176分(含)以上且单科过国家一区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