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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
20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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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专业领域)

总分

政治 / 外国语

数学 / 专业课

经济学(02)

(含:金融学、国际贸易学、金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355

55

95

管理学(12)

(含:管理科学与工程)

365

55

95

工学(08)

(含: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315

50

80

单独考试

290

40

60

少数民族骨干

255

40

60

管理类联考—

会计专业硕士(1253)

155

外国语45
管理类综合能力85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经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惠文、刘志新

副组长:方卫国、周宁

成员:田琼、闪四清、邓修权、方虹、郑海涛、赵尚梅、邓路、孙红、武欣、柏满迎

秘书:刘英

   2. 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三、复试工作方案

1. 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同一Excel文件中有两张表,MPAcc复试名单在第2张表中)

2. 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各为150分。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各专业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90分)不予录取。

3.笔试时间为90分钟,按管理、经济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三个类别组织。各类别所涵盖的报考专业、笔试内容与范围、笔试时间及地点如下:

 

笔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场。允许用计算器。

类别

报考专业

笔试内容与范围

笔试地点

面试地点

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经济学、生产与运作管理、运筹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A928

经济

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

金融专业学位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宏微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与方法

A928

会计硕士

MPAcc

   财务会计基本概念及法规体系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告或有事项债务重组所得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务管理概述,财务报表分析,长期计划与财务预测,财务估价基础,债券和股票估价,资本成本,企业价值评估,资本预算,期权估价,资本结构,股利分配,普通股和长期债务筹资,产品成本计算,本量利分析,短期预算,业绩评价。

A949

 

4. 面试按管理类、经济类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三个类别组织,面试小组由涵盖相关学科专业的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设秘书1名,现场记录。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考查重点是结合学科特点,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的深度考查。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14:00

类别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名称

面试地点

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该专业所有方向

A1038

经济

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

金融专业学位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该专业所有方向

A1039

会计硕士

MPAcc

 

A1040

复试考生休息室

A1036

       

5. 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仍有被相应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录取的可能。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6. 复试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下午14:30-16:30,地点:北航新主楼A座603。

审查所需携带材料详见北航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 中【二、关于复试 4.】。提交的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左侧装订。

四、其他说明

1. 考生均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2. 已于2014年9月参加了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本次统考生复试,

3. 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政审表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4. 双向选择指导教师。拟录取结果公布后,组织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5. 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见经管学院网站http://sem.buaa.edu.cn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复试的具体工作。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 010-82338717   邮箱:liuying_bh@buaa.edu.cn

 

     附件:2015研究生统考复试名单 (2).xls 

 

 

经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报考专业名称  外语 管理类综合 总分
1 100065210504515 蔡雄杰 北京交通大学 MPAcc 73 152 225
2 100065210503596 刘诗雯 郑州大学 MPAcc 79 135 214
3 100065210503262 宋楠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MPAcc 72 126 198
4 100065210502063 赵得雨 东北林业大学 MPAcc 75 121 196
5 100065210102528 苏阳 北京化工大学 MPAcc 71 123 194
6 100065210503357 郑云鹤 山东工商学院 MPAcc 64 128 192
7 100065210501226 刘毅 南京审计学院 MPAcc 73 116 189
8 100065210501448 宋宇豪 辽宁大学 MPAcc 75 112 187
9 100065210501539 张海月 南京审计学院 MPAcc 67 118 185
10 100065210501227 蒙姝 大连海洋大学 MPAcc 58 127 185
11 100065210502620 杨梅娟 厦门大学 MPAcc 60 121 181
12 100065210501761 王长伟 长春工业大学 MPAcc 64 109 173
13 100065210503261 高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MPAcc 68 104 172
14 100065210503952 巨熙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MPAcc 68 99 167
15 100065210502563 王梦洁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MPAcc 47 118 165
16 100065210500732 单园园 廊坊师范学院 MPAcc 61 97 158
17 100065210505047 王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MPAcc 53 104 157
18 100065210502403 郝曼妮 长安大学 MPAcc 56 99 15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3月13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一、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考试方式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和外国语 业务课1和业务课2 备注
  (专业类别)
  全国统考(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哲学[01]  315 45 80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经济学[02] 355 55 95
  法学[03]  335 50 95
  教育学[04](不含教育硕士[0451]) 320 50 170
  教育硕士[0451] 310 50 85
  文学[05] 365 60 115
  理学[07] 300 45 80
  工学[08]  315 50 80
  医学[10] 310 50 170
  管理学[12] 365 55 95
  艺术学[13] 320 40 80 注:享受少数民族及照顾政策考生,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管理类联考 155 外国语45
  管理类综合能力85
  [1251]、[1252]、[1253]  一志愿报考[125100]MBA且提前面试成绩为“Ⅰ类”的考生,若满足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亦可参加复试。
  法律硕士联考[0351] 330 50 90
  强军计划 290 40 60  
  单独考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55 40 6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符合照顾要求的考生,若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复试线总分可降15分。

 说明: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政治、外国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即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代码,如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所在学科门类即为08工学)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请于3月10日后上网进行复试资格查询(http://yzb.buaa.edu.cn/)或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的查询方法相同。

二、关于复试

1.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办法将在3月中旬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2.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3.    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作好准备。详见各学院复试要求。

4.    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需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8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9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看我校网站通知)。

(10)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5.    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复试学院通知。

6.    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北航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7.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及照顾政策才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需于3月15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    推荐免试考生请与拟录取相关学院联系,办理政审等手续。

 

三、关于调剂

1.    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

2.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初试各项成绩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即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代码,如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所在学科门类即为08工学)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且满足调剂学院的复试要求,经申请调剂学院同意后,可参加复试。校内调剂需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不得调入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及会计MPACC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三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手续。未达到教育部调剂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或者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一律不得申请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四、工作日程

313日前,各学院确定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学生名单。

321日-331日,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五、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2338830    E-mail:  jwxf@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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