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简称“国家线”)基础上,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部分,略):
专业学位类分数线 |
招生学院 |
报考专业名称 |
单科 |
单科 |
总分线要求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025100)金融 |
49 |
74 |
372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025300)税务 |
49 |
74 |
372 |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025400)国际商务 |
49 |
74 |
360 |
(002)金融学院 |
(025100)金融 |
49 |
74 |
372 |
(003)国际商学院 |
(125100)工商管理 |
42 |
84 |
170 |
(003)国际商学院 |
(125300)会计 |
46 |
92 |
245 |
(003)国际商学院 |
(025700)审计 |
46 |
92 |
179 |
(005)法学院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44 |
66 |
362 |
(005)法学院 |
(035102)法律(法学) |
44 |
66 |
352 |
(006)英语学院 |
(055101)英语笔译 |
53 |
80 |
383 |
(006)英语学院 |
(055102)英语口译 |
53 |
80 |
388 |
(007)外语学院 |
(055106)日语口译 |
53 |
80 |
393 |
(007)外语学院 |
(055112)朝鲜语口译 |
53 |
80 |
392 |
(007)外语学院 |
(055120)意大利语口译 |
53 |
80 |
355 |
(008)政府管理学院 |
(125200)公共管理 |
43 |
86 |
174 |
(009)保险学院 |
(025500)保险 |
49 |
74 |
359 |
(014)统计学院 |
(025200)应用统计 |
49 |
74 |
393 |
(015)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 |
47 |
71 |
337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30-30-45-45,报考英语学院总分不低于320分、报考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总分不低于290分,报考其他学院总分不低于300分(初试满分500分)。报考会计硕士总分不低于225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总分不低于150分。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报考所有专业考生单科线不低于相应学科国家线对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总分不低于310分,报考其他学院总分不低于320分(初试满分500分)。报考会计硕士的总分不低于235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总分不低于155分。 |
说明:
1.以上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不具有复试资格。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形式及要求等工作,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uibe.edu.cn/)和研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uibeyzb)及时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7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2021硕士初试加分+考生编号+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uibe.edu.cn。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本人电子邮箱。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含专项计划考生享受专项计划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