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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在职)研究生调剂的通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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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6年会计硕士(双证 在职)研究生的调剂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会计硕士(在职)(125300)            调剂名额:18人

二、调剂条件

(1)须符合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会计硕士(125300)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区《2016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会计硕士(在职)(125300)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会计硕士(在职)(125300)。

(4)考生须为在职报考,且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我院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我院将对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确认同意复试,相应考生按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安排参加复试。

2、如考生复试合格,我院将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注意事项

1、3月中下旬教育部将发布2016年复试调剂政策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届时我院调剂政策根据教育部文件可能会略有调整,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2、关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在职研究生户口、档案不转入我院

4、上课地点为学院内。

五、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10)64505024/5557 王老师/韩老师

E-mail:yjszs@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study/mpacc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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