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会计硕士网 > 非全日制MPAcc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PAcc办公室
2015-06-19
阅读5140次

    北京大学是享誉世界的百年名校,光华管理学院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商学院之一。她依托北京大学广博深厚的学科建设与学术背景,秉承北京大学创新求实的优良传统,将悠久淳厚的历史积淀与蓬勃创新的现代精神相结合,以提供国际水准的管理教育为己任。

    光华管理学院拥有中国商学院中最强大的师资阵容。一大批造诣深厚、声名远播的学术权威铸就了光华管理学院独立的学术思想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学院的教师绝大部分都有海外学习的背景,一些教师还有海外学校任教的经历。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科是国内最具前沿性的会计学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所属一级学科工 商管理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研究水平走在全国会计学科的前列,国际化和实务化是会计学科发展的重要特点。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PAcc面向会计与财务管理职业,注重管理实务与财务理论的紧密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财务专家和具有财务思维的高级管理者。

    北京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我校光华管理学院MPAcc学生是中国最具潜力的业界人才,丰富的校园生活和团队训练使学生可以在彼此交流中获益和提升。光华管理学院拥有的杰出的校友网络以及学院与国内外会计界、金融界和企业界保持的紧密广泛的合作和联系,将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交流机会和实践舞台。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13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计划招生人数:80人。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23日–7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 //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15日后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北京大学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留存光华管理学院);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英语两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面试,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1025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资料参加。 

六、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5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七、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

  2016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培养及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两年半,不能按期毕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周六、周日、平时晚上上课

十、学位

    学生需修满40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学费

   学费拟定为13.8(尚在审批中)。可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7万元,第二学年交纳6.8万元。 

十二、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274711862747117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PAcc办公室)

    咨询网址:http://mpacc.gsm.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212办公室     

      编:100871

  电子邮件:mpacc@gsm.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标签: